儘管比特幣被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、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(CFTC)和聯邦法院認可爲商品,但國稅局卻不這樣認爲,這導致了一個重大問題:比特幣礦工面臨雙重徵稅——當他們挖礦時和出售比特幣時。這是唯一一種以這種方式被徵稅的商品。

現行稅制的不足

根據國稅局2014年的錯誤指導,比特幣挖礦獎勵被視爲應稅收入,而不是自創資產。這使得 "雙重徵稅" 從礦工那裏獲得收益。相比之下,其他商品的生產者(如農產品、石油、黃金)僅在出售產品時才被徵稅。

此外,當人們使用比特幣進行購物時,即使是最小的交易,他們仍然必須計算和報告資本收益,這給國稅局和納稅人帶來了不必要的行政負擔。即使是外幣也可以用於小額交易,而無需複雜的會計規定。

呼籲改革和新的政策潛力

總統已承諾將美國轉變爲 "比特幣超級大國",並採取了積極措施,如結束 "Chokepoint 2.0" 行動和推出戰略比特幣國庫。然而,比特幣稅法的修訂仍然是需要進行的重要政策變更。

儘管 "一項美麗的法案" 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,但華盛頓方面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跡象。參議員辛西婭·盧米斯最近發佈了數字資產稅收改革草案,旨在解決上述問題,衆議院財政委員會也在本“加密周”舉行了一次關於數字資產稅收的聽證會。

將比特幣視爲其他商品的稅法改革將簡化規定,提高稅法的公平性,並使個人和企業更容易遵守。現在是國稅局不再幹預使用比特幣的日常交易的時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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