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某法院的一句话,海内外币圈和各平台彻底炸翻。
涉虚拟货币案件研讨会上,上海某院明确个人持币炒币一般不认定非法经营罪,有人跟风喊着炒币合法,有人背后骂纵容投机。


这些人吵来吵去,连基本常识都没搞懂:个人炒币和非法经营有毛的关系?
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,9.24公告里白纸黑字写得明白,打击的是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性活动。
这份文件的枪口,从来没对准过普通散户。
什么是经营性活动?
是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,是虚拟货币之间兑换,是给交易做中介、定价格,是发代币融资,是搞衍生品交易。
这些行为,是把虚拟货币当生意做,靠服务别人赚差价、赚佣金,本质是非法金融业务,扰乱经济秩序,自然要一禁到底。
而个人炒币呢?
公告的态度从来不是禁止,而是风险自担。
简单讲,你用自己的钱买点币,涨了卖、跌了扛,不对外提供服务,不赚别人的手续费,就只是一个投机行为。
哪怕这种行为可能踩了公序良俗的红线,亏了钱法院不帮你追偿,也绝不等于触犯刑法,更跟非法经营罪八杆子打不着。
再说非法经营罪这个罪名?
第一,必须违反国家规定,得是全国人大的法律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,不是随便一个部门文件就能定罪。
第二,必须以经营为目的,得是持续卖商品、提供服务赚利润,偶尔一次的交易不算经营。
第三,必须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,得达到法定数额标准,比如非法经营额500万以上、违法所得10万以上,不是小打小闹就能追责。
放到虚拟货币场景里,这个标准更具体:
实践中涉币的非法经营罪,大多靠非法买卖外汇这个口子定罪,核心看是否实现人民币与外币的跨境价值转换,还得够数额门槛。
普通人炒币,要么是人民币买币,要么是币币互兑,既不碰外汇,也没经营收益,更达不到500万的数额线,三个要件一个都沾不上。
怎么可能定非法经营罪?
说个人炒币会犯非法经营罪的,要么是不懂法,要么是故意制造焦虑。
可就是这么清晰的政策边界、这么明确的法律规定,到了舆论场里,偏偏被搅成一锅浑水。
根源无非是流量贩子在背后推波助澜。
这帮人只在乎能不能收割眼球、赚流量钱,924刚出来时,这帮人把禁经营偷换成禁炒币,到处喊炒币要坐牢,制造恐慌收割焦虑流量。
上海二中院一发声,他们又把不构非法经营罪歪曲成炒币彻底合法,鼓吹放心梭哈,收割政策流量。
全拉出去接50大板一点都不亏。
更恶心的是,普通人因为认知被误导,亏了钱又反过来质疑监管和司法,觉得政策模糊、法律不公。
而这种质疑,回头又给了流量贩子新的炒作新素材,进一步搅乱市场认知。
他,M的闭环了。
说到底,个人炒币和非法经营八竿子打不着,就是板上钉钉的事,如今吵翻天,全是流量贩子和投机者联手造的孽。
那些张口就来炒币就是非法经营的,是法盲,那些曲解司法观点宣传炒币彻底合法的,鼓励开户下单的是坏种。
前者蠢,后者坏,合在一起把整个市场搅得乌烟瘴气。
天天拿着半截话煽动情绪,今天制造恐慌收割焦虑,明天鼓吹投机收割韭菜,为了流量脸都不要了?
这个圈子流量贩子的嘴,比币圈的坑更tm害人